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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产品违禁词、极限词失效协议

作者:仪特诺 来源:www.etnaln.cn 发布时间:


关于产品违禁词、极限词失效协议。


我们(北京仪特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)支持《广告法》实施的,关于“违禁词”、“极限词”使用的规定。


即日起,凡我产品图片、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,涉及此类文词的,一律立即失效,不为作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。


我们尽最大努力,规避使用“违禁词”、“极限词”。如果产品图片、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,涉及此类文词,在此申明全部失效。


凡顾客(客户)下单订单付款购买我司产品,均表示默认此协议,不作为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。


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、删除或解释,谢谢配合!